-->

Type something and hit enter

Pages

Singapore Investment


On
UEMS (5148) - 融资维持子公司持股 UEM阳光发股筹7.7亿

二零一五年四月五日 晚上六时三十四分

(吉隆坡5日讯)UEM阳光有限公司(UEMS,5148,建筑组)建议发行高达5亿2439万股票,或相等于11.6%现有已发行与缴足股票资本,予其大股东UEM集团有限公司,以筹集7亿7090万令吉,维持其于子公司奴沙再也城发展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份。

在致给大马交易所的文件中,UEM阳光表示,上述新股将以每股1.47令吉发行,同时它已与UEM集团签署了一份股票认购协议,以落实上述交易。

上述认购价分别相等于UEM阳光截至3月31日止5天、1个月和3个月平均市价的10.0%、10.1%和10.9%溢价。

UEM阳光指出,上述股票认购将全面透过现金支付。

“建议中股票发行所筹得的资金,将用作局部赎回奴沙再也城发展在2005年11月28日发行予UEM集团的4500万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。”

奴沙再也城发展是UEM置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,而后者则是由UEM阳光独资拥有。

若上述优先股未被赎回,它们将在2015年11月27日届满后自动转换为奴沙再也城发展股票,导致UEM集团拥有奴沙再也城发展约21.8%的直接股权。

“鉴于奴沙再也城发展预料可为UEM阳光未来收益带来重大贡献,董事部认为筹集资金赎回上述优先股将对UEM阳光带来最佳利益。”

它补充,建议中发行也将提高UEM阳光的股东基金和加强公司的资本地位。

假定所有优先股于2015年6月杪赎回,所需金额约将达到9亿100万令吉。

UEM阳光在文件中披露:“建议中股票发行所筹金额和赎回总额之间的任何差额,将透过奴沙再也城发展建议中脱售一项产业予UEM集团的资金解决。”

它补充,建议中股票发行预料不会对其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的统一收益带来影响。

不过,在建议中股票发行完成,扩大其已发行与缴足股票资本至50亿6000万股后,其每股统一收益将会被冲淡。

随着建议中股票发行,UEM集团将看到其于UEM阳光的持股,从现有的66.1%提高到69.6%,而其他大股东如朝圣基金局(现持5.1%)和雇员公积金局(5%),则将分别被冲淡至4.5%。

http://www.kwongwah.com.my
Back to Top